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政策要点吧。
一、政策内容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退税优惠。
二、享受条件
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买的住房时间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三、买卖时间如何确定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四、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
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1、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且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2、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五、如何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纳税人身份证件。
②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
③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
④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温馨提示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
六、政策文件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