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补贴
1.对象:企业新招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
2.标准:补贴标准参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职业培训补贴相应标准的80%执行。
责任科室:人社局就业股(414室)
咨询电话:0379-663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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