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
(1)不予立案(范围)
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超过两年;
②无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合法权益不是由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所造成的;
③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
(2)简易案件:受理举报、投诉→初步调查取证,核实举报投诉材料→立案调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被投诉单位整改,结案;
(3)复杂案件:受理举报、投诉材料 →初步调查取证,核实举报投诉材料→立案调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被投诉、举报单位拒不整改,下达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履行处理(处罚)决定,结案。既不履行处理(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需资料:
(1)审验举报、投诉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的审验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投诉书或举报材料;
(3)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被拖欠工资底册等其他证据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
责任科室:嵩县劳动保障执法大队
咨询电话:0379-6631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