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
1、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具有嵩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残疾证且需要长期照顾的重度残疾人。
2、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具有嵩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和低保证的残疾人。
3、两项补贴:同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残疾证和低保证,可享受两项补贴。享受多种政府福利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只能择高申请一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均不低于75元。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和《双项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社保卡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和《双项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级评议公示:
村(居)委会对申报对象,都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申报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状况、户口性质、纳入时间以及举报电话)。
公示结束后村级签署评议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处初审。
3、乡级初审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处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经审定的《申报表》等资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
4、县级审批确认: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处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并公告扶助对象。
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拟办理人员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村委
七、联系方式
木植街乡民政所:0379-6647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