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
实施部门:嵩县自然资源局
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豫自然资规〔2019〕2 号
申请材料: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审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前,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报告
3.用地单位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依据
6.?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书
7.?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现状地形图
8.?勘测定界报告
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省级组织专家踏勘论证意见
是否收费:否
收费依据:无
咨询电话:6633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