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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烟叶生产办公室关于2016年决算支出的??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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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烟叶生产办公室成立于1984年,是负责全县烟叶生产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现有在职人员7人,内设综合股和生产股。
已经嵩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25万元,本年收入93.17万元,本年支出91.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25万元,本年收入93.17万元,本年支出91.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收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六、你部门应当自省财政厅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要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财预〔2016〕29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八、年初预算“三公 ”经费为6.7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3.9971万元,用于公务汽车运行费(豫CJ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