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嘉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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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政〔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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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公安消防大队牢记使命,服务大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共接警321起,抢救被困遇险人员53人,抢救财产价值150万余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特别是在
希望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保持全县火灾形势平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县公安消防大队为榜样,开拓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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