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2017〕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伊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4日
嵩县伊河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加大环湖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县水生态安全和水环境质量,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7〕2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县域内伊河实施以城市双修、截污治污、河道整治、路网改善、游园建设等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助推我县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为实现“四大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二、治理目标
经过3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到2020年,实现我县伊河“水清、岸绿、路畅、惠民”的目标。
(一)水清。城区段伊河常年保持二类水质,伊河沿线各乡镇杜绝生活污水和工、矿废水向伊河排放。
(二)岸绿。划定城区河岸绿线,对绿线内河岸采取绿廊贯通措施,以常绿植物为骨架,乔灌花草搭配,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景观效果。
(三)路畅。建立沿河路网体系,实现岸路与主要干道环通。
(四)惠民。通过对河岸生态管控,村庄整治、完善沿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惠民。
三、治理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伊河县域全长74公里,县城区内全长15公里,流域面积1731平方公里。途经我县9个乡(镇)69个行政村。针对目前突出存在的水量不足、水质不良、河道设施不全、乡镇生活、非法采砂、工矿废水直接排入伊河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二)坚持规划引领。在沿伊河流域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和验收;确需改动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坚持上下联动。牢固树立伊河综合治理一盘棋思想,相关乡镇、县直单位要建立“五统一”工作机制,即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节点、统一验收,上下联动,统筹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惠民利民。要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将伊河综合治理工作与群众生活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沿伊沿岸域群众便民设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沿伊河沿岸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工作任务
(一)规划设计。完成伊河嵩县段74公里整体规划设计,并对所实施的各个项目进行具体规划设计(其中,陆浑水库至伊川段14公里,市水利局已做规划,由县水利局牵头做详规)。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住建局张新强、水利局赵晓东、交通局韩焕成、林业局苏海涛、相关乡(镇)政府乡(镇)长。?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前
(二)河道治理。完成伊河嵩县段74公里,其中含陆浑大坝至伊川段14公里,高都河、吕沟河等治理工作,城区段按50年一遇治理标准设防,乡村段按20年一遇治理标准设防。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水利局赵晓东、相关乡(镇)政府乡(镇)长。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截污治污。实施37个排污口截污纳管,开工建设田湖镇、闫庄镇、德亭镇、大章镇、纸房镇、库区乡、九店乡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环保局高建中、住建局张新强、相关乡(镇)政府乡(镇)长。
完成时间:2018年7月底前
(四)路网建设。完成城区伊河东岸滨河北路(人民路至沙沟堤路)、陆浑大道至三桥道路、伊河三桥、全线74公里沿河道路建设。形成级配合理、功能明确、联系紧密、运行高效的沿河路网体系。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住建局张新强、交通局韩焕成、相关乡(镇)政府乡(镇)长。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河道两岸道路整治、绿化。建设玉皇山公园、伊尹公园、体育公园、健康步道公园,完成伊河流域河道两岸绿化和步道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局苏海涛、住建局张新强、相关乡(镇)政府乡(镇)长。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六)陆浑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林业局苏海涛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七)环湖道路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
与河道整治同步实施,建设环湖步道和自行车道,加宽绿化带并对环湖周边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湖清岸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交通局韩焕成、水产移民局孙玉海、
环保局高建中、相关乡(镇)政府乡(镇)长。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政府总牵头,伊河流经乡(镇)和牵头责任单位分包的指挥体系,成立了由宗玉红县长担任指挥长的嵩县伊河综合治理指挥部,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伊河流经的旧县、德亭、大章、纸房、何村、城关、库区、饭坡、田湖等9个乡(镇)政府要成立嵩县伊河综合治理分指挥部,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加强本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牵头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伊河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三)加大资金筹措。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积极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投资,保障伊河综合治理项目成功实施。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制定“伊河综合治理”推进考评细则和工程验收标准,建立周通报、月讲评、季考核制度,采取督查、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懈怠缺位导致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五)广泛宣传发动。县广播电视台要大力宣传开展伊河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动员和引导全县人民广泛参与、鼎力支持、有效监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