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砂石资源集中联合执法活动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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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县砂石资源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砂石资源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依托县砂石资源管理稽查大队执行砂石资源管理的正常执法工作。从县检察院、监察局各抽调1人,县公安、国土、林业、交通、交警、电业、地税、环保、安监等部门,各抽调1名主抓副职、2名工作人员组成县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参与全县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决策及重大执法活动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乡镇领导参加。
二、主要职责
在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集中整治期间,负责为强制取缔、关停非法开采以及违规砂石开采企业提供全程执法保障;负责对抗拒、阻挠砂石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类影响执行公务行为予以打击;对涉嫌偷逃税费的砂石资源开采企业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选派人员人事隶属关系不变,在接到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执法通知后,必须按时报到,服从统一指挥。其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配执法车辆一台,人员常驻县水利局,专职配合执法。人员到岗后,由县监察局人员负责考核。
2、县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公安分局、交通路政大队在接到联合执法通知时,必须自带一辆执法车。
3、各单位人员要加强团结,相互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执法效果。
4、各单位选派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于2012年3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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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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