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办〔2018〕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2日
嵩县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据《河南省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行动方案》和《洛阳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市委“9+2”工作布局,围绕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综合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禁烧监管水平,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巩固禁烧成果,进一步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努力保持全县卫星监测秸秆焚烧零火点。同时,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途径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时间节点
全县实行全区域、全天候秸秆禁烧,突出做好“三夏”“三秋”禁烧关键期和重点管控期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19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21日至12月31日)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意义,积极借鉴外县市(区)“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先进建设经验,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9月16日至11月20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化责任体系,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
总结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兑现奖惩措施。对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年度考评,研究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重点工作
(一)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1.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购置玉米收割机、免耕播种机、还田机、打捆机、压块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在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10%累加补贴;对购置成套综合利用设备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县、乡根据其农作物秸秆利用量给予一定奖补支持。
2.扩大农机保有量,提升服务水平。对于购买适宜我县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予以支持,县乡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以调动群众购买农机的积极性,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代耕代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服务,最大程度地提高秸秆还田率、回收利用率,努力提高小麦、玉米机收率。对适宜我县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研发生产予以支持。
3.控制机收留茬高度。积极倡导收割机加装粉碎装置,采取收割机、旋耕机、免耕播种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的模式操作。严格控制小麦机收留茬高度,控制在15公分以下。农机部门和乡(镇)、村组要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巡回督促检查等办法,确保机收留茬高度符合要求。
(二)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1.改良土壤。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2.转化养殖饲料。围绕奶牛、肉牛、肉羊等饲草类畜牧养殖,大力推广应用秸秆青贮、氨化等技术,增加青贮、氨化秸秆数量。
3.作为菌类基料。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更多地消化利用秸秆。
4.提供电肥原料。围绕秸秆发电和生物肥料项目,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机,提高秸秆加工率,为秸秆发电和制肥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
5.发展清洁能源。通过发展户用沼气、建设秸秆气化站等途径,发展新型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6.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对年秸秆利用量在5000吨以上(含新建)的企业、合作社和大户,按有关标准予以一定补贴。各(镇)也要选择扶持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量大且效果好的企业,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7.建立收储体系。鼓励各乡(镇)开展秸秆集中收储和堆沤制做有机肥。根据当地种植结构、秸秆利用现状,按照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合理规划收储半径,统筹建立“划片收贮、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要与一些设施农业或高效农业产业园区结合,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价格稳定、农民和堆沤园区(企业)双赢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三)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按照市县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有关部署和市县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为主导方向,结合我县山地丘陵面积大的特点,顺应市场需求,持续压缩旱地玉米面积,扩大谷子、红薯、花生、核桃、小杂粮、花卉苗木、蔬菜、时令鲜果、中药材等耐旱抗灾高效作物种植面积,进一步减少秸秆产量,减轻禁烧压力。按照我县产业扶贫政策要求,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县政府将按照嵩政〔2016〕47号文件予以奖补。
(四)继续落实“三书”责任制度
1.告知书和承诺书。嵩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告知书》和《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承诺书》,由各乡(镇)负责,分别于5月19日、9月15日前,分两次发送到每个农户家中(每户1份),告知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措施,讲清焚烧秸秆的危害和处罚规定。由农户就秸秆利用和禁烧作出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存管并监督落实。
2.目标管理责任书。县、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目标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监管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及时依法处理焚烧现象。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发改、财政、公安、环保、林业、农机、畜牧、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继续采取制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每个乡镇要设置不少于5条的固定宣传标语)、电视滚动字幕提醒、发送手机短信,宣传车巡回宣讲、设立固定禁烧站点等方式,大力宣传关于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强化村规民约约束,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管理直接责任,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四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地、奖惩到位,确保秸秆禁烧履职尽责全覆盖,全过程无死角。
(四)强化高效管控
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作用,建立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县、乡“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县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督导检查
在夏秋两季重点禁烧时段,县、乡要成立督查组,认真开展督查巡查,深入乡村基层、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的督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强化依法治理
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全市域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和其他产生烟尘物质的通告》和《关于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一案四查”的通知》要求,公安、消防、环保、监察等部门要主动配合,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秸秆现象,及时曝光、形成震慑,努力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愿烧的局面。
(七)强化综合利用
积极贯彻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结合实际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能力和水平,并着力做好废弃秸秆的收储清运工作,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八)强化考核问责
深入贯彻落实《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工作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奖励先进、实时通报等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新成效。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