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2018〕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11月1日起,我县将进入一年一度的森林防火紧要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分析和全面掌控火险严峻形势
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率高、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我县森林资源丰富,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森林防火任务极其繁重。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新造幼林面积较大,林内可燃物不断积累,增加了发生森林火灾的物质条件;加之冬春干旱、风大物燥,群众林下经济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困难,违规生产用火、意外失火现象时有发生等,极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研究当地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科学预测预报,及早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要明确犁地种麦和元旦、春节、清明节、春耕等重点时段,风景旅游区、寺庙、工矿区、行政区交界处等重点地段,中小学生、智障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早研判、早部署、早防范,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以务实有效的工作维护全县林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落实防火责任,加大检查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和林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森林防火职责,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镇长、林场场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林区)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做到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扑救。乡镇主管领导和包村(林区)领导要深入林区重点地段和薄弱部位,认真检查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健全层层传导、各尽其责、共同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和所有者的森林防火责任,守着森林防火第一道防线;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行政领导包片责任制和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乡镇责任制,守着森林防火监管防线。要把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到村组、厂矿、景区、学校、村民,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防火办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值班的监督检查,成员单位每月对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督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县防火办要强化工作沟通和信息发布,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每月通报一次。要目标明确,责任分明,对领导重视、预防有力、措施严格、扑救积极、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引起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洛阳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狠抓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能力
11月为我县“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多策并举、重点突出,“点、线、面”相结合,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一是紧紧抓住林区广大农民群众这个宣传教育的“关键点”。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实际生活的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倡导各种文明的祭祀方式,努力转变林区传统的烧荒、烧地边等用火习惯,把森林防火工作化为农民群众保护生态、崇尚文明的自觉行动。二是盘活政府和媒体“两条线”。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通过会议部署、专题研讨、现场观摩等,使广大群众了解、关心、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和个人。三是铺开学习、教育、培训“三个面”。利用中小学校教育阵地,采取主题班会、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打造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诉家长、家长与学校互动的良性循环局面,使中小学生、基层群众成为传播森林防火知识、预防森林火灾的排头兵,铺开森林防火“学习面”;采取以案说法方式,对典型火灾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铺开森林防火“教育面”;通过发放安全防扑火知识手册、组织防火知识和扑火培训演练等,使广大农民群众和扑火队员普遍掌握安全避火常识,减少直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铺开森林防火“培训面”。
四、严格火源管理,强力排查和整治森林火灾隐患
加强火源管理,杜绝人为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各乡镇、国有林场、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火源管理,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检查站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密监控入山车辆和人员,坚决做到凭证入山、入山登记、收取火种,禁止一切火种进入林区。要严格执行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得野外用火。对国有林场、旅游景区,要在防火紧要期内及时清山和封山。遇到高火险天气,要适时发布戒严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寺庙、坟场、路口等关键部位,要集中力量,严密防守,严厉打击在林区烧荒、吸烟、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焚烧秸秆、烤火取暖等违法用火行为。对非法狩猎特别是电打野猪野兔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坚决打击。要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切实加强村民聚居地周围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工作,严防山火进家、家火上山。在高火险天气,林区内的乡镇、村组要切实加强对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和少年儿童的监督管护,严防他们在野外玩火、纵火。
五、强化应急响应,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响应是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的前提和保证。各乡镇要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办法),健全分级预警响应机制,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组织扑救和善后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林业、气象、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强预警监测工作,每天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气象信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全面掌握火灾发生地的地形、地貌、植被、气温、风力、风向、居民、重要目标等要素,并准确预判火势发展方向,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和兵力投入,实施科学指挥、科学扑救。气象、通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保障,确保火灾现场和周边地区交通畅通、扑救人员有充足的饮用水和食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疏散居民得到妥善安置、重要目标得到有效保护。发生火灾后,乡镇和分包的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扑救森林火灾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突击队为主,以群众应急队伍为副,坚决禁止未成年人、老弱病残人员和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密切联防联动,形成森林防火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要思想重视、任务明确、快速响应、形成合力。县人武部负责民兵应急分队、森林防火突击队的组织培训演练工作;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森林生态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标识宣传教育、火灾游客疏散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行道林木的防火安全和火灾扑救物资人员运输工作;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县宗教局负责林区寺庙周围的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和扑救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黄金局、科工委依照职责权限,负责矿区内企业森林防火安全,落实防火措施,关闭零星矿区,停止一切非法采矿活动;县供电公司负责林区输电线路周边森林防火安全,加强输电线路检修与维护,杜绝因线路故障引发森林火灾;县公安局负责火灾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灾区安全保卫和森林火灾110联动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及时发布火险警报和人工影响天气适时增雨工作;县农业局依托全县“蓝天卫士”系统,搞好火情通报和协作扑救工作;县通信部门负责防扑火联络和指挥信息畅通;县卫生、民政部门负责火灾扑救中的医疗救援和抚恤安置工作;县委宣传部和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新闻媒体的森林火灾采编报道和新闻宣传工作;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其他各单位都要按照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的职责任务,明确责任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尽责,通力协作,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