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办〔20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嵩县创建河南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13日
嵩县创建河南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豫科协发〔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以《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豫政办〔2016〕95号)为指导,以有效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脱贫攻坚为抓手,着力推动科普阵地建设,创新科普公共服务机制,突出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扎实开展“河南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创建工作。
二、创建内容及目标
(一)创建内容。科普信息化工程主要是通过在乡村和社区文化广场建设LED户外科普大屏,科普大屏建成后,由省科协通过数字科普资源库、播控平台和数字播放设施每天定时播放四个小时的科普信息和科普节目,着力“送知识、送科技、送技能,促双创、促脱贫、促致富”,让农民和社区居民共享科普信息化发展成果,助力农村脱贫攻坚战,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二)创建目标及资金来源。根据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创建工作通知要求,科普大屏由省科协和县政府共同建设。全县计划建设科普大屏44块,大屏规格为3平方米/块,分别建在有科普文化广场的贫困村和人流量大、聚集方便的社区,省科协支持资金100万元,科技资金配套60万元。2019年9月30日前,44块科普文化广的科普大屏要完成基础建设与设备安装、调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2月28日)。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压实责任,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创建任务,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质量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8月31日)。该项目由省科协统一招标采购和组织安装。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创建要求,支持项目实施,落实专兼职管护人员。
(三)验收阶段(9月1日—9月20日)。科普大屏建成后,省科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各乡镇和社区管理使用。大屏产权归所在地的村、社区所有,使用大屏产生的电费、网络费和管护人员补贴由所在村、社区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河南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协,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科协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职能;县文广新局要确保各村文化广场正常使用;县供电公司要做好电力保障;县联通、电信、移动公司要做好网络保障;各乡镇政府负责具体施工的相关事宜及安全保障,其他单位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创建工作。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定期督查,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将督导检查情况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