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2019〕4号
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根据省、市下达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结合嵩县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带动、民生为本”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满足人民良好生态需求为总目标,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主战场,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扩面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助力脱贫攻坚,加快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加强资源保护,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嵩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完成新造林2.48万亩,经济林基地建设1万亩(其中猕猴桃种植0.22万亩),经济林改培提升0.3万亩,牡丹产业造林0.75万亩,苗木花卉建设0.5万亩;廊道绿化抚育管理1.513万亩,森林抚育15.6万亩;积极谋划国储林项目,争取尽早实施。林地保有量达到335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18%以上,森林畜积量达到1188.16万立方米。加强209.86万亩天然资源保护和85.1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度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5%以上,林地征占用项目审核、审批率在95%以上。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案(事)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9‰,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三、建设内容
(一)着力推进规模国土绿化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和扩大生态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造林绿化,强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坚持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并举,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不断提升生态承载能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培育珍贵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绿化美化国土。完成人工造林2.48万亩,其中天保工程荒山配套造林0.3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1.5万亩,洛栾高速公路沿线国土绿化0.5万亩;叠翠山公园造林0.18万亩。
(二)着力提升绿廊建设水平
县域内所有廊道两侧,通过新建和更新,采取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木混交林比例,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不同”的生态景观走廊。继续实施洛栾高速、洛栾快速通道、南车路、311国道、九石路、天白路、上纸路、天山路、大穆路9条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完成老伊卢线、天城路、栗白路、伊河田湖段等廊道绿化新建(或加宽)工程,完成洛栾高速景观绿化带补植补造0.9万亩,洛栾快速通道田湖段绿化补植补造960亩。洛栾高速持续提升工程每侧景观绿化带达到100米以上,消除缺株断档,增加常绿树种、观花树种、彩叶树种比例;南车路、311国道、九石路、天白路、上纸路、天山路、大穆路等进行绿化提升,增加常绿树种和观花树种,每侧宽度达到30米以上。
洛栾高速沿线视线范围内坡耕地,采取土地流转招商造林,完成市下达国土绿化任务0.5万亩(地方退耕还林),以营造用材林为主,科学选定树种,高标准规划施工,确保造林成效。县定其他重点道路两侧,通过发展扶贫产业,调整种植结构,实施产业化造林。南车路、洛栾路等重点路段两侧困难造林地,采取种子直播、种植爬山虎等,提升绿化效果。
(三)着力开展村庄绿化建设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身边增绿行动,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田间地头造林增绿,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建设一批森林乡村,提升乡村宜居水平。2019年,完成110个重点贫困村和4个非贫困村绿化任务。每个村庄栽植苗木不低于2000株,其中女贞及落叶乔木胸径不低于5厘米,常绿树种苗高2米以上,花灌木地径3厘米以上,球状树种冠幅80厘米以上。
(四)着力加强森林公园建设
着力推进森林环城,筑牢森林环城屏障。保护和发展县城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建设以休闲游憩、生态防护为主的城郊森林公园,使用乡土树种、有益人体健康和吸收雾霾的树种,免费向居民开放,不断完善生态服务设施,提升县城宜居水平,增加居民幸福指数。继续实施玉皇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2019年完成旅游步道二期工程、公园围栏、信息化配套、管理办公用房配套和绿化提升三期工程建设,组建玉皇山森林公园管理队伍。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和森林县城创建目标,与国家储备林项目相结合,逐步扩大城郊森林公园规模,完成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立项等工作。
积极推进陆浑湿地生态恢复,水利局、移民管理局和城关镇、纸房镇、库区乡、何村乡、饭坡镇要在所辖陆浑湖落差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大力种植芦苇挺水植物,严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加快叠翠山城郊公园建设,采取“财政倾斜补贴、属地乡镇负责、部门协作建设”的形式,完成造林绿化1800亩。
(五)着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结合脱贫攻坚,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以产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基地,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层次;充分发挥我县乡土苗木花卉种质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绿化苗木、园林苗木、用材林、经济林等苗木,积极培育地方特色花卉品种,选育引进花卉苗木品种,推动林木种苗及花卉规模化、基地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创建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利益联合体,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订单生产”等生产组织模式,围绕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环节有机联结,开展一体化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2019年,完成经济林基地建设1万亩(其中猕猴桃种植0.22万亩),油用牡丹0.75万亩,种苗花卉面积达到0.5万亩;新发展林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3家。
(六)着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1.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项目,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强化源泉管理,加强培训、考核,严格巡山、例会、宣传和案件制止与报告制度;扎实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直补政策;认真实施二轮退耕还林工程,严格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按时发放补助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2.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定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坚持地面防治和飞机防治相结合,切实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监测和防控,各乡镇要重点抓好主要通道两侧的杨树食叶害虫防治,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疫情。
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探索尝试推行“林长制”,坚持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基础。扎实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办案能力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成效。严守森林、林地、湿地和物种四条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林木采伐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限额审批。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益林区和天然林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确保国土生态安全。各乡镇要把幼林管护放在与造林同等重要的地位,采取得力措施,落实管护任务;对牛羊危害、人为破坏、野外用火等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造林成果。
4.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抓好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各乡镇、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逐步实现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半专业队伍为主、群众组织为辅的格局;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足森林防火“第一道工序”;抓好森林火灾扑救基础知识培训和队伍演练,以人为本,科学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对卫星监测热点及时核查处理;积极探索推进森林防火机制体制建设,变被动防范为主动出击,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做实做细基础工作,使森林防火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站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林业,宣传林业,建设林业,要把林业工作摆上农村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力量,抢抓时机,迅速掀起造林绿化高潮,保证各项造林绿化任务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创新造林机制,提高造林成效。洛栾高速、洛栾快速、311国道等主要公路两侧坡耕地,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进行招商造林。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在造林绿化中的能动作用。各乡镇要从组织上、政策上、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承包造林主体自主经营,享受上级造林项目补贴政策。
(三)加大财政投入,按成效拨付资金。国土绿化、廊道绿化、村庄绿化、城郊森林公园、林业产业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解决造林投资。洛栾高速国土绿化,县财政每年每亩补贴地租600元,连补10年;10年后每亩每年补贴300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负责。村庄绿化重点村每村补助10万元,达标村每村补助5万元。对面上造林,实行先造后补政策,列入国家造林项目,按规定享受补助政策。林业产业享受县扶贫奖补政策,各乡镇要及时与农业局产业办对接,纳入县产业扶贫规划后,享受县补贴政策。
(四)狠抓质量管理,建设精品工程。各乡镇要把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放在重要位置,选用良种壮苗,严格执行造林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规程,加强整地、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管理,建设一流精品工程。补植补造工程要严格按照规划高标准施工,严禁私自降低苗木规格、苗木质量。严格落实造林质量责任制,对所有造林小班,要确定质量管理责任人,实行跟踪管理。发生重大造林质量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森林资源消长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任期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增加林业生态建设在考评中的比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林业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行效能监察,对重植轻活、重栽轻管、栽树不见树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将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两办”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全县统一排名,前三名予以表彰,后三名给予通报批评。县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廊道绿化补植补造、林业产业扶贫、生态造林等重点工程定期督查,并以手机短信形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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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