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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政办〔201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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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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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7日
嵩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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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系列重要指示,加快推进县域内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工作的常态化,营造安全畅通、整洁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推行公路“路长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的原则,层层建立守路有责、护路尽责的“路长制”公路管理机制,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公路管养和运营,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构建公路管理和运营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完成公路专管员队伍的组建,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系,至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全县农村公路达到“三落实、四提升、六标准、九个无”,即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运营、畅通“四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志完整、标线醒目、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公路两侧50米可视范围内无垃圾等路域环境“九个无”。
四、组织形式
(一)设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按照“三级管理、二级协调、一支队伍”的“321”中心原则,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全县设立总路长和副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交通领导担任。国道、省道、县道设置县级路长,由县政府领导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总路长,由乡镇长担任,乡道设置乡级路长,由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各建制村(社区)村道设立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设立县级路长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汪捍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镇设立路长办公室,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合署办公。
(三)设立公路专管员。县路长办公室根据给各乡镇安排配备公路专管员,县路长办公室按“双管、三监督”(“双管”即县、乡(镇)两级路长办管理,“三监督”即乡(镇)路长、村路长及群众三级监督)的原则,严格选任,加强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进退机制,实行季评比、年淘汰制度,工资与绩效直接挂钩。
五、职责分工
(一)县级路长职责
1.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治理以及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资金,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听取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责任追究。
县级路长负责分管公路的建设、管养、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办公会议,听取各个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督导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其中,国道、省道由县公路局为责任单位,县道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为责任单位,分别负责做好各自管辖道路的工程建设、养护管理和公路应急处置等工作;县交通执法所负责县域道路的执法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对超限运输车辆、污染、破坏公路、马路市场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治理;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客运场站建设以及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全县公路路肩、边沟以及挖方路段的上坡顶、填方路段的下坡根以内范围,属于公路部门管理;除此以外50米内可视范围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由公路沿线所在镇政府负责。
(二)乡(镇)级路长职责
各乡镇乡镇长为辖区公路总路长,负责辖区内公路建设用地征迁、乡道养护管理、公路应急处置协调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具体职责为:
1.制定具体的公路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3.检查督导村级路长、公路专管员履行职责和考核,并向县路长办报告;
4.牵头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协助执法部门对涉路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完成总路长和县路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区域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镇路长办公室的职责由镇总路长自行明确。
(三)村(社区)级路长职责
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为村级路长,是辖区内村(社区)道建设、养护管理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建设用地征迁、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1.加强村道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村道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对公路专管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向上级路长和路长办汇报;
2.及时制止和处理村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路违法行为;
3.做好村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村民自觉保持村道清洁;
4.监督公路专管员履行职责;
5.完成上级路长和路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路长办公室职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
负责公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乡(镇)的考评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网络化服务智慧平台,实现动态管理。
乡镇设立路长办公室,负责乡村道路的监督、运营、考核。
(五)相关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的组织协调。
县纪委监委:负责“路长制”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水毁塌方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公路建设和提升改造,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加强客运监管,做好全域路长制推动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与交通执法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交通部门,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县住建局:加强城乡规划区公路两侧建设管理,确保公路基础设施不受破坏。
县发改委:负责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公路建、管、养、运等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国家投资和支持。
县林业局:加强公路林地管理,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质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倾倒废弃物等危及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活动。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道路安全的监督指导。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规范设置公路沿线旅游服务设施,指导交通服务标志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依法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配合公路建设做好杆管迁移工作。
(六)公路专管员职责
公路专管员在县、乡(镇)两级路长办公室的管理和乡(镇)、村路长及群众的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和监督考核,督促养护单位开展日常保养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时制止并报告涉路违法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
成立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路长办公室;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组建乡(镇)路长办公室,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公路管理综合治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6月)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体系,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巡查、保洁、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常态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
继续全面深化“路长制”工作,使全县公路“建、管、护、运”工作有新提升。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路长管理制度,按照“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志完整、标线醒目、排水顺畅、绿化美化”标准,构建“畅、安、洁、优”的公路管理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路长制推进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各级路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要出台本乡(镇)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全面建立三级路长体系。县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协调、监管、执法、应急、考评”六项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1.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总路长对县路长、总路长对乡(镇)路长、乡(镇)路长对村路长、县路长办对公路专管员,层层签订公路管理工作责任书,把每条公路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2.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县路长办的协调组织功能,主动与公安、国土、林业、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对接,简化农村公路用地、用林、环评等相关手续,减免报批费用,简化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审查和项目验收,加快民生工程实施。
3.建立监管机制。即“一图、一表”的管理机制,确保所有公路有人管,管到位。一图:即建立公路示意图,使国、省、县、乡、村五级公路在示意图上一目了然;一表:即公路路长(路长办)名录表,各级路长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并在各条道路出入口设置路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协调联动执法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公路重大事项快速反应制度,对涉及公路安全重大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县路长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涉路重要事项开展联合执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5.完善应急抢险处置机制。推行应急抢险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在防汛、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6.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将公路工作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督查各级路长、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实施效能问责。建立“路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各级路长及公路专管员年度考核考评奖惩办法,县、乡(镇)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评出全县“优秀路长”和“优秀公路专管员”,予以表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问责追责。
(三)落实运行经费。切实保障县、乡(镇)路长办公室的正常运行经费。县级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县财政按当地公用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路长办公室办公经费,由乡(镇)政府自筹解决。公路专管员经费统一由县交通运输局从县财政安排的公路养护预算资金中统一安排。
附件:县级路长责任路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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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长 | 姓名 | 职?务 | 管辖路段及里程 | 责任乡镇 | 责任单位 |
总路长 | 宗玉红 | 县长 | G208二淅线140公里 | 田湖镇 黄庄乡 木植街乡 饭坡镇 白河镇 | 县公路 管理局 |
副总路长 | 张润泳 |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G344东灵线79公里 S240济邓线9公里 S242渑嵩线18公里 G311连栾线19公里 S325漯嵩线8公里 |
饭坡镇 九皋镇 田湖镇 纸房镇 库区乡 何村乡 城关镇 德亭镇 大章镇 旧县镇 车村镇 闫庄镇 木植街乡 黄庄乡 |
县公路 管理局 |
县级路长 | 王玉杰 | 副县长 | G345启那线19公里 S322鹿嵩线32公里 S243渑邓线88公里 |
白河镇 田湖镇 黄庄乡 库区乡 何村乡 纸房镇 城关镇 大坪乡 德亭镇 大章镇 旧县镇 车村镇 |
县公路 管理局 |
县级路长 | 王晓辉 | 副县长 | X044毛樊线13公里 X062田九线15公里 X065田卢线3.5公里 X058九马线14公里 X073饭嵩线19公里 |
田湖镇 九皋镇 饭坡镇 纸房镇 库区乡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县级路长 | 赵灵伟 | 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副主任 |
X071天城路34公里 ?X112德韩线23公里 X098酒乔线5.7公里 X069大库线11公里 ?X067闫庄线5.2公里 ?X094谢白路5.7公里 |
城关镇 德亭镇 库区乡 闫庄镇 大坪乡 旧县镇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县级路长 | 赵新安 | 副县级干部 | X076两树线12公里 X091油黄线20公里 ?X096大车线50公里 ?X108天白线23公里 X081王甲线4.2公里 |
车村镇 白河镇 大章镇 木植街乡 黄庄乡 |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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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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