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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本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饭坡镇饭坡村等三个乡镇三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11.27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0.7973顷、交通运输用地0.471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67公顷)。拟作为嵩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乡增减挂钩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位于饭坡镇饭坡村,东至饭坡村村庄,南至饭坡村旱地,西至饭坡村旱地,北至饭坡村旱地。
块块二:位于嵩县田湖镇洒落村,东至洒落村水浇地,南至洒落村水浇地,西至洒落村水浇地,北至洒落村水浇地。
地块三:位于嵩县田湖镇洒落村,东至洒落村水浇地,南至洒落村水浇地,西至洒落村水浇地,北至洒落村水浇地。
地块四:位于嵩县田湖镇洒落村,东至洒落村公路用地,南至洒落村公路用地、水浇地,西至洒落村公路用地、水浇地,北至洒浇村水浇地。
地块五:位于嵩县白河镇五马寺村,东至五马寺村旱地,南至五马寺村旱地,西至五马寺村旱地,北至五马寺村旱地 。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1.拟征收饭坡镇饭坡村集体土地0.275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2.拟征收嵩县田湖镇洒落村集体土地2.55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43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197公顷)。
3.拟征收嵩县田湖镇洒落村集体土地0.733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4.拟征收嵩县田湖镇洒落村集体土地7.542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7.19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515公顷)。
5.拟征收嵩县白河镇五马寺村集体土地0.173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6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67公顷)。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饭坡镇等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