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文〔2021〕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2021年嵩县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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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3日
2021年嵩县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高嵩县城区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打造良好出行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结合上级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围绕中心、关注民生、方便群众为宗旨,以“交通秩序井然、城区停车有序、道路安全畅通、管理科学规范、机制健全高效、百姓支持满意”为总目标,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管结合”的原则和要求,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核心,坚持部门联动、疏禁结合、重点治乱的原则,采取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严管重罚等措施,大力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使城区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改善,路网整体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出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重点任务
? (一)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网格结构。
? ?加快实施城市道路建设、断头路打通、老旧破损街道改造等工程,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构建内捷外畅的路网体系。
1.增设人行天桥,方便群众出行。加快永安街人行天桥工程建设,缓解实验一小、实验中学上、下学高峰期道路拥堵现象;在人流、车流相对密集、通行不畅的人民路白云大道交叉口、白云大道博爱医院路段、白云大道跨湖桥交叉口等重点部位规划建设人行天桥,解决人车混乱通行问题,保障区域通行通畅,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最终确定实施方案。
? 责任领导:李志刚
?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 完成时限:10月底
2.提升人行横道,增加停车空间。按照“规划引领、分批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建设路、白云大道、文化路、人民路等路段部分人行道及道牙进行综合改造,降低道牙高度,方便群众停车;加快人行道路面老旧、损坏严重的永安街、石磊街、水源街、两程路等路段提升改造工程。
? 责任领导:李志刚、王 烽
?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完成时限:10月底
3.规划实施断头道路联通工程,提升交通循环。根据实际情况打通永安街、石磊街、水源街、两程路至滨河公园方向断头路,提升交通循环能力。
? 责任领导:王 烽
?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完成时限:10月底前规划到位
4.规划实施白云大道绿化带路口整治工作,优化路口设置,封堵多余路口,减少电动车和行人随意穿越行为,优化人车分流,提高机动车道通行能力。
? 责任领导:索建立 张海强
?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交警队
? 完成时限:8月底前规划到位
?(二)加大停车设施供给,缓解静态交通压力。
? 统筹推进地面、地下和立体停车场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开放,改造社会空闲用地为临时停车场,提高住宅小区车位使用效率。
? 1.加快城区停车场(位)建设
根据城市发展要求,改造社会空闲用地。加快推进白云大道消防队旁、金城路湘遇小厨旁、幸福街教会隔壁、新华停车场院内、伊河三桥五处停车场新建项目;逐步完善审批手续,推进老兵站、新区石磊街等七处停车场项目建设,方便群众停车,缓解停车位严重不足问题。对路边施划及人行道预设的临时停车泊位现状(数量、位置)开展调研,增设、调整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停车场(位)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车辆停放停车场(位),提高停车场(位)利用率。
? 责任领导:武中民
? 责任单位:发改委、建设发展集团公司
? 完成时限:8月底前
2.加快城区小区内部停车位出售出租。对全县各居民小区内部闲置车位进行全面排查登记,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责成开发商尽快对正常使用的车位以优惠的价格对外出售或出租,向物价部门报备,并在小区内部公示车位出售出租价格,提高小区内部车位使用效率,减轻静态交通压力。
? 责任领导:王 烽、武中民
?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
? 完成时限:年底前
? (三)强化交通秩序服务管理,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 组织开展交通拥堵系列专项整治,加强智慧交通建设,通过综合管控,系统治理,缓解重要路口交通压力,持续改善交通秩序。
? 1.开展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
(1)开展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二轮、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无证无牌上路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电动车、共享单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开展“僵尸车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最大限度还路于民。对无人管理、车身破旧、长期占用固定车位或停在路面、人行道长期无人使用维护的车辆,包括各类汽车、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进行排查、清理、拖离工作。
(3)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管控。每周五、周日下午以及雨雪天气,调动更多执法人员加强实验幼儿园、实验一小、实验中学、实验二小、嵩县一高等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超市周边和重要路口管控,减少交通拥堵。
(4)科学设置信号灯。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技术运用,实时研判交通流量、流速、流向,及时指挥调度、智能控制交通信号,引导车流、化解堵点;针对各路口不同的交通流,区分高峰、平峰和夜间等三个时段,针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恶劣天气或大型活动、重大工程影响等特殊情况,确保信号配时准确性、实时性、灵活性。
(5)严查城区货车交通违法。以固定卡点为依托,合理安排巡逻勤务,加强对运输渣土、垃圾、煤炭、商砼、危险品运输车等货运车辆管控力度,严厉查处货车闯禁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违规进入城区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城市管理局负责在田湖镇寻找合适地方建设重型车辆、大型机械设备集散中心,引导城区重型车辆、大型机械设备等搬至集散中心,减少城区道路压力。
? 责任领导:师利伟、李志刚、高峰伟、李武强
?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残联
? 完成时限:年底前
? 2.开展占道经营、乱圈乱占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1)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圈乱占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解决影响车辆行人出行问题。
(2)针对城区汽车修理店占道修车、白云大道二手车市场占用停车位问题,规范相关商户经营模式,城市管理局负责在城区附近寻找合适场所建设二手车市场,引导二手车商户搬至市场,恢复道路通行功能。
(3)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店铺门头设置审批,加大对临街门店随意更换门头广告和立面装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影响行人通行及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力度。
(4)加强夜市经营管理,拟定管理规章,要求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区域内有序规范经营,自觉预留人行道和盲道,自备垃圾收容器,不得占道堆放物料、垃圾。
(5)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管理,增设、完善非机动车停车标识,做到规范停放、有序排列、还路于民。
? 责任领导:李志刚、师利伟
?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交警大队
?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开展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完善企业准入、车辆投放、运营服务、考核奖惩等管理机制,满足停放需求。对乱停乱放的责成企业迅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
? 责任领导:李志刚
?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 完成时限:8月底前
4.实施学校错峰上下学管控。对城区 1000 名学生以上的学校实施错峰上下学,引导家长学生分时段接送学生;设置分年级出校通道,施行学生分批分通道出校,提高学生家长接送学生针对性,减少接送学生时间,缓解交通拥堵;安排教师在上下学高峰期参与学校周边路口交通辅助管理工作,督促校外辅导机构在离学校门口较远的两侧人行道上,设置集中点接学生,不影响其他学生通行。深入开展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引导,教育学生放学立即回家,不能在校门口小商小贩处停留、购买物品。各学校逐步建立健全错峰上下学长效机制。
? 责任领导:高建中
? 责任单位:教体局
? 完成时限:9月底前
? (四)推进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持续推进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建设,推动公交车辆在核心路段、交叉口、路边停靠站点等区域全方面优先通行,推动公交信号优先,保障公交路权。开展社会公众意见调查,合理安排公交线路运营,提高运行效率,减少乘客候车延误。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增加公交车投入,加快公交车辆换代升级,便于群众乘坐公交车出行,减轻城区主干道通行压力。
? 责任领导:高峰伟
? 责任单位:交通局
?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 (五)创新文明宣传载体,普及文明交通意识。
? 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新风尚,广泛宣传治理成果,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不文明陋习,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1.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手机、网络、公众号等媒介,加强专题宣传、典型宣传,深入社区、单位、学校、公共交通业,推进文明交通、依法交通理念,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2.实施“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发动志愿者、社会团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高峰期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提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促进城区道路交通文明通畅。
3.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做到逢违必纠,处罚一起,教育一片,及时遏制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新媒体平台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平台,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 责任领导:师利伟、贾春生
?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宣传部
? 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 治理城区交通拥堵、确保道路通畅是一项民生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这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等工作。
?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内容,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对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强实地调研,深入群众,收集汇总群众反映的拥堵问题和治堵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各单位每周五上报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由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报主要领导阅知。
?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得日常督导,健全完善工作督导、通报、考核工作制度。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对工作进展有显著成效的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连续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计入负面清单,依纪依规严肃问责,推动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有效缓解辖区交通拥堵现象,赢得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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