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言 1
第一章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2
一、地质灾害现状 2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 2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4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规划目标 7
第三章地质灾害易发区及防治分区 9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9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0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1
一、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程 11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12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13
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4
第五章保障措施 17
一、坚持依法防灾 17
二、落实责任分工 17
三、加强资金保障 17
四、调动社会力量 18
五、加强宣传教育 18
六、实施奖惩制度 18
附表:
附表一 嵩县地质灾害一览表
附表二 嵩县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表
附表三 嵩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表
附图:
附图一 嵩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
附图二 嵩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图
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的发展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发生新变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统筹谋划、创新举措。
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嵩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洛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嵩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中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其中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中。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是“十四五”期间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范围为嵩县所辖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