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通〔2023〕15号
根据原《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本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将嵩县九皋镇长庄村、郭岭村等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1.5381公顷、未利用地0.4190公顷,共计1.9571公顷,拟作为中节能嵩县九皋镇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九皋镇王楼村其他园地,南至王楼村其他园地,西至王楼村其他园地,北至王楼村其他园地
地块二:东至九皋镇老龙村旱地,南至老龙村旱地,西至老龙村旱地,北至老龙村旱地
地块三:东至九皋镇石场村其他草地,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西至石场村其他草地,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
地块四:东至九皋镇石场村其他草地,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西至石场村其他草地,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
地块五:东至九皋镇王楼村其他园地,南至王楼村其他园地,西至王楼村其他园地,北至王楼村其他园地
地块六:东至九皋镇马沟村其他草地,南至马沟村其他草地,西至马沟村其他草地,北至马沟村其他草地
地块七:东至九皋镇老龙村其他林地,南至老龙村其他林地,西至老龙村其他林地,北至老龙村其他林地
地块八:东至九皋镇石场村其他林地,南至石场村其他林地,西至石场村其他林地,北至石场村其他林地
地块九:东至九皋镇石场村其他林地,南至石场村其他林地,西至石场村其他林地,北至石场村其他林地
地块十:东至九皋镇石场村其他草地,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西至石场村其他草地,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一:东至九皋镇老龙村其他草地,南至老龙村其他草地,西至老龙村其他草地,北至老龙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二:东至九皋镇石场村其他草地,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西至石场村其他草地,北至石场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三:东至九皋镇陶庄村其他草地,南至陶庄村其他草地,西至陶庄村其他草地,北至陶庄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四:东至九皋镇长庄村旱地,南至长庄村旱地,西至长庄村旱地,北至长庄村旱地
地块十五:东至九皋镇长庄村其他草地,南至长庄村其他草地,西至长庄村其他草地,北至长庄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六:东至九皋镇郭岭村灌木林地,南至郭岭村灌木林地,西至郭岭村灌木林地,北至郭岭村灌木林地
地块十七:东至九皋镇长庄村旱地,南至长庄村旱地,西至长庄村旱地,北至长庄村旱地
地块十八:东至九皋镇九皋村旱地,南至九皋村旱地,西至九皋村旱地,北至九皋村旱地
地块十九:东至九皋镇郭岭村乔木林地,南至郭岭村乔木林地,西至郭岭村乔木林地,北至郭岭村乔木林地
地块二十:东至九皋镇郭岭村裸岩石砾地,南至郭岭村裸岩石砾地,西至郭岭村裸岩石砾地,北至郭岭村裸岩石砾地
地块二十一:东至九皋镇郭岭村旱地,南至郭岭村旱地,西至郭岭村旱地,北至郭岭村旱地
地块二十二:东至九皋镇王楼村其他林地,南至王楼村其他林地,西至王楼村其他林地,北至王楼村其他林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用于公用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九皋镇长庄村集体土地0.1257公顷(耕地0.0772公顷、林地0.0066公顷);郭岭村集体土地0.1525公顷(耕地0.0419公顷,林地0.0838公顷);郭庄村集体土地0.0151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九皋村集体土地0.0419公顷(耕地0.0419公顷);老龙村集体土地0.1257公顷(耕地0.0419公顷,林地0.0419公顷,草地0.0419公顷);马沟村集体土地0.0419公顷(耕地0.0419公顷);石场村集体土地0.2514公顷(林地0.0419公顷,未利用地0.2095公顷);陶庄村集体土地1.0772公顷(种植园用地1.0353公顷,未利用地0.0419公顷);王楼村集体土地0.1257公顷(种植园用地0.0838公顷,林地0.0419公顷)共计1.9571公顷。县政府拟组织九皋镇人民政府、长庄村、郭岭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部门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县政府拟召集县信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九皋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安排其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