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人常〔2021〕51号
关于程欢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嵩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嵩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辛俊峰的提请,经2021年11月16日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程欢同志为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嵩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6日
嵩人常〔2021〕51号
关于程欢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嵩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嵩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辛俊峰的提请,经2021年11月16日嵩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程欢同志为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嵩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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