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警示教育给我触动很大,那些鲜活案例给我敲响了警钟。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近日,河南省嵩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刚参加完警示教育后说。
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嵩县纪委监委以增强针对性、保持经常性为抓手,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据了解,嵩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针对部门、系统的工作性质、职责、职位、重点工作、突发事件等,围绕这些关键环节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筛选一批扶贫领域、环保领域、金融系统和国企系统等部门和领域的典型案例,作为开展以案促改的重点。
“我们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同时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打招呼、扯袖子,抓早抓小。”嵩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