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嵩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会召开,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和重点是,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所有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二次装修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房、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等建设工程,不在此次排查治理范围内。集中排查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4月30日。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聚焦工作重点、强力攻坚克难,切实消除因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火灾隐患,全力构建更加适应当前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消防工作新格局。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副县长张宏业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