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 年起恢复收取初中学生中招报名考务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的通知
洛教财[2020]8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根据《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四免一补”的通知》(洛教计〔2015】182号)精神,于2015年8月开始实行“四免一补政策,即在国家“两免一补”(免学费、免课本费、补助家庭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的基础上,“免除初中学生中招报名考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
2018年1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89号),其中第一项第二条要求“坚持保障标准合理适度。在中央规定和授权范围内,既要尽力而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又要量力而行,兼顾我省财政承受能力,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第二项第二条要求“合理确定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按照中央规定,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即:两免一补)等由中央制定国家基础标准的事项,要确保落实到位,原则上不自行提高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20年起,不再免除初中学生中招报名考务费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洛阳市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中招考试科目的批复》(教基二〔2014]234号)精神,收取中招报名费每生10元(含信息采集),考务费每生每科4元(共11科,含理、化、生实验操作及信息技术测试)。依据《河南省教委、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8]23号)精神,收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考务费每生10元。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其他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精神,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元。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洛阳市教育局? ? ? 洛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