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宗玉红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近期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是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要统一思想,最大限度释放下放权利,简政放权,重塑职能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紧扣时间节点,紧盯资产审计清查、涉改单位“三定”规定制定重点任务,系统谋划、前瞻思考、高质高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听取了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落实二十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握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的关键重点,持续深化简政放权,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要在增加群众收入和招商引资上“论英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建立完善执法监管机制。要深度研究、统筹调度,厘清承接职责,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掌握相应法规政策、业务流程、操作方法,确保“接得住、用得好、见实效”,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要对社会管理权限的下放展开调研,确保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方案。会议强调,要不断提升共青团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围绕目标任务,将改革与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教育强县、“一三四五”行动计划、“两强三高一家园”远景目标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围绕技能提升、才艺锻炼、道德实践等方面,发挥组织优势,打造品牌活动、品牌项目、品牌思想,创树一批地方特色工作,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嵩县”汇聚青春力量。
县委副书记、县长辛俊峰等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