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上级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成立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廉政督查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询问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涉嫌违纪的,交县纪委立案调查。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上级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成立由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廉政督查组,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不定期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询问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涉嫌违纪的,交县纪委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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