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推行“双重约谈”机制,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每年就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约谈乡镇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县直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约谈分日常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三种形式,确保日常约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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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推行“双重约谈”机制,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每年就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约谈乡镇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县直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约谈分日常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三种形式,确保日常约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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