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扶持政策
? 1.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
? 嵩县外出务工的脱贫户(不享受政策除外)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劳动力且年龄在 16 60岁,外出务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年收入达到 15000元(15000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就业补贴 300元;达到25000元(含25000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就业补贴 500 元。
责任科室: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 2.公益性岗位开发
? (1)对象:在本村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脱贫户 (不享受政策除外) 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劳动力。
? (2)标准:1250元/人/月、600元/人/月、400元1人1月。
? 责任科室: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 3.脱贫户(不享受政策除外)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贴、交通住宿费补贴
? 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 30 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缮;到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给予 300 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 责任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 4.开业补贴
? 脱贫户(不享受政策除外) 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劳动力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 5000元开业补贴。
? 责任科室:嵩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5.创业服务补贴
? 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两类人员”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 50%进行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 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 3 年。
? 责任科室: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 6.创业担保贷款
? 个人自主创业、新市民(指的是户口在嵩县外,但创业实体在嵩县境内人员 )、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小微企业可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中央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的市级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的创业担保贷款
? 责任科室:嵩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股
? 七、职业介绍补贴
?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可申报职业介绍补贴,300 元/人。
? 责任科室: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 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每人每年100元。
? 责任科室:嵩县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 有事请找我
? 人社局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张伟峰 0379-66338808
? 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王跃歌03036079-6631
? 嵩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李静闪0379-66311397
? 嵩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 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股:王科瑶0379-65202956
? 嵩县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孔笑乐0379-6632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