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嵩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
食堂供餐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6】052号采购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南省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嵩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管理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6】013号
二、项目概况:
嵩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部分学校食堂供餐委托管理经营项目,在校学生总人数约34122余人,水、电等设施到位。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预算资金中学每生午餐5元,小学每生午餐4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包含城关镇、闫庄镇、思源学校和鹤鸣小学,共27所中小学校,12563名学生;
第二标段:包含黄庄乡、库区乡、饭坡镇和西关小学,共60所中小学校,9021名学生;
第三标段:包含大章镇、车村镇、德亭镇和何村乡,共计48所中小学校,12438名学生。
注:此学校数和学生数根据各单位所报规划,由于部分食堂承包期未到,中标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公告发出之日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名须知:
1、报名须携带的资料: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或项目)所在地公告发出之日起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16年上半年社保证明及当地社保部门联系电话),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招标文件获取:请投标单位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17:00
六、报名地点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22日10:30?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代理机构地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院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乔女士???0379—?66337118
采购单位名称:嵩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嵩县行政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0379-66318289
监督单位:?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633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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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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