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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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6】04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嵩县农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6】011号
二、招标项目:嵩县农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为嵩县农业局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国家项目补贴资金,共85万元。该项目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节柴灶3000台采购项目,预算补贴资金60万元,每台节柴灶补贴200元;第二标段为500台太阳能热水器销售及安装采购项目,预算补贴资金25万元,每台太阳能热水器补贴500元。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在嵩县范围内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投标产品在嵩县范围内必须有厂家授权的定点售后服务机构;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9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在嵩县范围内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投标产品在嵩县范围内须有厂家授权的定点售后服务机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次招标如有变更,答疑或其他通知将在河南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嵩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嵩县永安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 0379-66331282
代理机构名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代理机构地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院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乔女士?? 0379— 66337118
??? 监督单位: 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379-6633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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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