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澄清通知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6】024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嵩购通【2016】112号
三、原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3月6日
四、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项目名称“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及安装工程”及《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项目名称“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二次)”不符。
澄清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名称为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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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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