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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德亭镇刘湾桥改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9-07-16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嵩县德亭镇刘湾桥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工程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嵩县德亭镇刘湾桥改建工程

  1.2、采购编号:嵩县政采谈判(2019)0148号 财政审批编号:嵩政采【2019】428号

  1.3、建设地点:嵩县德亭镇

  1.4、建设内容:桥梁总长37.04m,为2-16m预应力空心板桥,下部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桥墩采用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净宽7.5m,两侧各设0.5m防撞护栏,桥梁全宽为8.5m;

  1.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6、预算金额:1475210.00元

  1.7、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9、工 期:120日历天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1.12、扬尘防护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二、 投标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并符合以下条款:

  2.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且无在建项目,并具有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投标资格,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2.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且无在建项目,并具有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4、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5、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1月以来至今连续缴纳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2.6、供应商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2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提供中标公示的其它网站截图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2.7、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供应商成立不满3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起以来审计报告资料;

  2.8、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9、近三年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以接受;(须提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否则视同未提供)。

  2.11、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查询企业及相关人员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为本谈判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19日18:30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方找县区交易中心进入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可致电0371-96596转人工接听,或18567666420,18567666421。)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92133

  地 址:嵩县金城路155号嵩县交通运输局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会展中心B区607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18028601169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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