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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安局各类监控维修维护及电费代缴服务项目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9-08-28

  依据嵩政采【2019】681号、嵩政采【2019】686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嵩县公安局各类监控维修维护及电费代缴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嵩县公安局各类监控维修维护及电费代缴服务项目,嵩县集采谈判(2019)0185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2019】681号、嵩政采【2019】686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2019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3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各类监控前端设备用电电费的代缴及现有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检修服务、各类监控维修维护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

  七、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

  八、获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2日。

  九、获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可致电0371-96596转人工接听,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方找县区交易中心进入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

  3、招标(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30。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2、开启及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yggzyjy.cn)。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嵩县公安局

  地 址:嵩县行政路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13903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地 址:嵩县白云大道1号

  联系人:乔女士

  电 话:0379-66337118

  十五、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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