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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安局加密机房及情指联勤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2-11-25

  项目概况

  嵩县公安局加密机房及情指联勤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县政采磋商(2022)0343号

  2、项目名称:嵩县公安局加密机房及情指联勤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95918.17 元

  最高限价:995918.17 元

  序号 :1

  包号 :1

  包名称 :嵩县公安局加密机房及情指联勤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包预算(元) :995918.17

  包最高限价(元) :995918.1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本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主城区,公安局办公楼四层、五层改造。主要内容有地面、吊顶、墙面、新建房间等装修改造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0)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⑦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响应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显示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采购(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采购(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采购(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嵩县白云大道东段负一号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08月18日至2022年08月2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公安局

  地址:洛阳市嵩县行政路1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31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81188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811886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嵩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马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0301028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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