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洛办文〔2024〕11号),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政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统筹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
(二) 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引导和扶持全县工业、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发展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八)?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订相关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实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承担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职责。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行业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负责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
(十三)负责协调推动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
益,协调相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项和法律纠纷,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十四)?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开展对全县民营企业服务情况的考核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十五)负责制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组织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创新。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制度,组织评选、推荐、宣传和推广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典型及经验。推动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十七)组织全县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发挥好县委县政府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八)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嵩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编制、人事、保密、财务、政务公开、档案、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股。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研究协调产业转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订相关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
(三)民营经济股。统筹全县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态势,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政策和资源投入。负责制订民营企业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织全县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相关论坛、峰会、展会等。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联系。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行业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军民融合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县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和军民科技领域统筹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军地设施共建、共享,构建现代化国防动员体系。负责全县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工作。
三、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韩明业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嵩县建设路81号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办公室电话:66311942
邮政编码:47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