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确保全县矿业秩序稳定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12月12日,嵩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开展冬季矿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矿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并成立了4个督导组,全程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此次整顿活动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从严查处超层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和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三是依法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矿种不符等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取缔非法洗硐、洗坡,非法堆淋、开采砂金等违法行为;五是依法查处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违法行为;六是严厉查处与矿业活动有关的非法占用地等违法行为;七是依法查处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并明确要求针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