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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1-30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并紧密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自觉投身农业农村法治教育活动中,用正确的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立场和信心,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农业农村改革、土地流转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在学习法律法规理论知识的同时,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做法律的践行者和遵守者。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法治观念,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另外,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其核心要义,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农业农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3.坚持依法决策,防止决策事项与法律相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强化内部岗位责任体系,促进内部管理和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制约机制。实施法制机构审核、领导审批制度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认真落实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执法职责、权限、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等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进行事项合法性审查,及时提供重大决策咨询、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战略协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合法合规,为科学决策提供法治支撑。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

一是认真梳理行政权责清单,遵循“宽进、严管”的原则,推动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共梳理事项272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07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内部审批1项、专项资金1项、行政备案4项、审核转报1项、其他职权4项。

二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审批”“最多跑一次”“马上办”“减时间”,明确申报流程,制作了申报指南,承诺在法定时限内办结。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项165件起,涉及农药经营、兽药、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动物防疫、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等事项,发放许可证165张。

三是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放权赋能改革。出动执法人员602人次,对全县16个乡镇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门店、养殖场、屠宰场等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执法,共检查农资门店与涉农企业600余个次,受理政务热线、信访举报20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4起,其中种子案件12起;农药案件13起;兽药案件4起;动物卫生监督案件5起。下放乡镇行政执法权限六项,按要求对下放事项开展培训指导,确保下放事项顺利衔接。

四是持续推进“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做到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双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相关站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展开审查和确认,对本系统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在嵩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以内,能够压缩办理时限的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时限并严格执行,明确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争取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提高办理效率。

5.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

一是我局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18件,涉及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均已按时办结,满意度100%。

二是我局全面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主线,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切实维护农业农村系统大局稳定。2023年共收到信访案件2起,办结2起,未发生省级以上越级上访事件。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活动主题宣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县“安全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设置咨询点、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宣传农业类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根据《洛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全县7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县100%的行政村,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法治工作要求。目前,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41户。

三是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以来开展了“农资市场打假”、“动物检疫工作专项整治”、“畜禽屠宰监管专项整治”“法治惠民行”等专项活动,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对涉农法律法规、民法典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促进其知法、懂法、守法。2023年组织下乡宣传人次2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0多份,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培训会5期,共培训人员300余人次。聚焦“依法兴农、依法治农、依法护农”的目标,通过宣传,加强了群众对农业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全面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公务员法》《农业法》《农技推广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每季度法律知识测试180余人次。

7.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严格要求局内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对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完整性;主动自觉接受巡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2023年,我们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使权力,心有戒尺,心存敬畏,秉公办事,没有出现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出现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是法治工作思维还不够开阔、形式还不够新颖,在提升干部法治工作成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二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

差距,需对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针对性的提高培训。

三是法治宣传工作仍需加强。农业普法存在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无法全面、深入、持续开展工作,农业相关法律无法做到家喻户晓普及,在制度措施、宣传手段、学习方式上缺乏创新,留守在农村务农的人员大多是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法律知识有限,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初步安排如下: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宣传活动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提升治理能力和工作效率。通过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和权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切实解决农民在法律问题上的困惑和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养。注重培训和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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