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上图入库准入条件,严禁违法建设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名义上图入库,现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上图入库增加前置工作要求,设施农业用地项目上图入库前三周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中原云”系统)进行外业拍照举证,县、市、省三级审核通过后可在“河南省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上图入库。
一、审核条件
(一)对于实地不存在建(构)筑物的举证照片中为耕地、林园地等地类,不存在建(构)筑物的,由县级举证且审核通过后可在“省系统”进行上图入库。其中,上一年度地类为建设用地的,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二)对于实地存在建(构)筑物的
1.对于建(构)筑物具有明显设施农业特征,且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为建设用地的,由县级举证且审核通过后可在“省系统”进行上图入库,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2.对于建(构)筑物无明显设施农业特征,且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为建设用地的,需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于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的,由县级举证且审核通过后可在“省系统”进行上图入库,需提交相关处置材料及情况说明;
3.对于实地存在建(构)筑物且正在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举证审核不予通过;
4.对于本年度新增建(构)筑物,需由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于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的,可补办设施农业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