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申请条件:1、《机动车登记规定》(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发布)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验证申请人身份,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2、《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0}162号第二十七条:对用户办理大型汽车、小型汽车、大型新能源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摩托车、挂车等类型机动车的新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机动车转籍、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等业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业务办理服务。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a.122.gov.cn)或下载手机 APP“交管12123”并注册用户,在线申请。
2、受理:系统自动受理
3、审查:系统自动审查信息
4、决定:系统自动作出决定
5、申请:申请人提交材料
6、受理:预录入车辆信息
7、审查:查验机动车,核查车辆信息8、决定: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告知申请人缴纳证照费用。
5、送达: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车辆号牌
所需材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
办件类型: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