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207号及洛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138号文件通知要求,科学准确反应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决定在每个县级城市加密建设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加密建设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工作已开始,站点已经初步定位,一个在嵩县环境监测站楼顶(第四开发区),另一个在田湖产业集聚区;该2个环境空气站点建成后更能够反应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产业集聚区的站点能够反应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状况,对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提供依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207号及洛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138号文件通知要求,科学准确反应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决定在每个县级城市加密建设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根据文件要求我县加密建设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工作已开始,站点已经初步定位,一个在嵩县环境监测站楼顶(第四开发区),另一个在田湖产业集聚区;该2个环境空气站点建成后更能够反应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产业集聚区的站点能够反应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状况,对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管理提供依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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