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豫银保监发〔2023〕12号)文件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前由乡镇、村推荐发放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万元(含)以内部分,继续实行财政资金全额贴息,贷款合同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经审核,白河镇上河村李士碧、贾晓明等共2642户脱贫户、监测对象符合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农村金融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单位:嵩县农业农村局(农村金融工作专班)
联系电话:66333668
附件:嵩县2024年第三季度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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