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流程: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1、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入院登记表;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3、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主体:公安机关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弃婴登记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的,可在福利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出生登记入户集体户口。
办理流程: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1、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入院登记表;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3、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主体: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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