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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8-11-25

  嵩县公安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 ? ? 第一部分 嵩县公安局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 ? ? 第二部分 嵩县公安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 ? 附件: 嵩县公安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第一部分: 嵩县公安局概况

? ? ? ?一、 主要职责

  嵩县公安局为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一)、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和对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分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待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县车辆、道路交通安全;负责消防监督和安全防范工作。

  (四)、组织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和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负责重大案件的预审和关押场所的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嵩重要人员的安全警卫。

  (七)、负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担全县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山违法案件的查处、侦破工作。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嵩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预决算归口县局管理的局属单位决算, 分别是:

  1.嵩县公安局机关

  2.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嵩县看守所

? ? ? 第二部分: 嵩县公安局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收入总计8,648.87 万元, 支出总计7811.72万元, 与上年相比, 收入增加 2100.06万元, 增加38.75%,支出增加2460.19万元,增加46.2%。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资增加 1186.98 万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84万元; 道路交通管理经费增加573.23万元;刑事侦查经费增加55.85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资增加 1186.98 万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84万元; 道路交通管理经费支出增加437.17万元;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552.04万元。

  二、 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51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2.76万元,占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35万元,占0.35%。

  三、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81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4.48万元,占67.78%;项目支出2,517.25万元,占32.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收入总计 7519.11 万元, 支出总计7811.72万元, 与2016年相比, 收入增加 2100.06万元, 增加38.75%,支出增加2460.19万元,增加46.2%。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资增加 1186.98 万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84万元; 道路交通管理经费增加573.23万元;刑事侦查经费增加55.85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资增加 1186.98 万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84万元; 道路交通管理经费支出增加437.17万元;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552.04万元。

  五、 关于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5.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6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0.19万元,增长46.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 1186.98 万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84万元; 道路交通管理经费支出增加437.17万元;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支出增加552.04万元。

? ?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万元,占0.15%;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7,458.05万元,占95.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32.6万元,占1.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82.73万元,占2.3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65.5万元,支出决算为7,78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二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划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55.33万元,支出决算为375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88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划拨及装备款的使用。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8.13万元。与2016年4176.17相比,增加1091.96万元,增长26.47%。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及装备经费的采购。其中:人员经费4,76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0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4.07万元,占95.41%,完成预算的9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5万元,占4.59%,完成预算的9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4.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0.53万元,购置车辆一台,为执法执勤特种车辆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3.5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加油、维修、保险及过桥过路等费用。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0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34.07万元,减少15.32%,主要原因是我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 严控车辆运行相关支出, 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6.45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及外地公安机关及相关单位来我局的检查工作及协作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48万元,增长24.34%,主要原因是大型安保及办案协作增加。

  嵩县公安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1个、来访人员1,1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按照《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的要求,我局对所属的各个部门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所属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16万元,较2016年度771.75万元减少了266.58万元,减少34.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及上级厉行节约的各县规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6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安系统汇总共有车辆1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四、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和“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 按国家规定提取、 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 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 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 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 “三公” 经费: 是指纳入县级财政决算管理, 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旅费、 伙食补助费、 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 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

  、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 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 差旅费、 会议费、 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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