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 县 审 计 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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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审计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审计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嵩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嵩县审计局组织负责全县的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县审计工作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实施办法。 主要职责为:
(一)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对我县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对县政府各个部门和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与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本县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县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审计。
4、对县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5、对县属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审计。
6、对有国有资金或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经济实体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7、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县属企业及乡镇企业进行审计。
8、对县属重点建设项目预算、决算进行审计。
9、对本级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0、对与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调查结果。
11、对县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党政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对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三)、指导全县的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配合纪检、监察及其它执法部门对专项经济案件的审计查证。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嵩县审计局始建于1984年,现有干部职工18人,内设办公室和6个业务科室,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2人,通过AO培训认证考试15人,拥有高级审计师1人,会计师1人,审计师4人,助理审计师1人。
第二部分 嵩县审计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含结余)均为655.0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9.56万元,增长50.42%。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专项经费收支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4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91万元,占99.27%;其他收入4万元,占0.7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5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98万元,占98.9%;项目支出5万元,占1.1%。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含结余)总计均为593.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2.43万元,增长84.82%。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专项经费收支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4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7.37万元,增长54.6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专项经费收支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69万元,占95.8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6.45万元,占1.55%;住房保障(类)支出10.7万元,占2.57%。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09万元,支出决算为41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专项经费收支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1.8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42.37万元,增长52.83%。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审计业务专项经费收支增加。基本支出41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6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福利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的44.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紧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3万元,占77.33%,完成预算的5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22.67%,完成预算的30.0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3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日常业务。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紧缩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来往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01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紧缩开支。
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0个、来访人员4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1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70.5万元,增长75.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修、扶贫、党建等业务开支加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嵩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系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