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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8-11-25

  嵩县统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嵩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嵩县统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嵩县统计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嵩县统计局概况

  嵩县统计局概况

  嵩县统计局是隶属嵩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农村经济调查队、社会经济调查队、统计普查中心、综合核算股、业务股、法规股等科室。主要职能有:

  1.拟定全县统计工作的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全县性的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县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开展城镇住户、物价、企业调查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 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和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6.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管理全县民间统计调查。

  7.领导和管理县农村抽样调查队、社会经济调查队和统计普查中心。

  8.组织实施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及各类单位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统计局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预决算,归属县局的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

  嵩县农村抽样调查

  2. 嵩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3. 嵩县统计普查中心

  第二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郎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2.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3.88万元,增长33.62%。主要原因是2016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没有及时转给个人,造成2017年支出增大、新增人员工资、在职人员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责任奖、离退休人员补发健康休养费、2017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等。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1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19万元,占88.14%;上级补助收入49.39万元,占11.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9.39万元,占11.86%。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4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1万元,占65.52%;项目支出151.95万元,占34.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4.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74万元,增长23.35%。主要原因是2016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没有及时转给个人,造成2017年支出增大、新增人员工资、在职人员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责任奖、离退休人员补发健康休养费、2017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等。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5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83万元,增长33.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没有及时转给个人,造成2017年支出增大、新增人员工资、在职人员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责任奖、离退休人员补发健康休养费、2017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等。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92万元,占94.27%;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62万元,占2.2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75万元,占3.5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9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大。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大。三是统计抽样调查、专项普查业务支出增大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7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1%。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没有及时转给个人,造成2017年支出增大、在职人员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责任奖、离退休人员补发健康休养费、2017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等。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45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5.93万元,增长15.13%。变动的主要原因:2016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没有及时转给个人,造成2017年支出增大、新增人员工资、在职人员补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目标责任奖、离退休人员补发健康休养费、2017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23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责任奖、死亡人员抚恤等;公用经费34.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1万元,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尽力压缩公务用车出车次数,控制来客接待陪客人数,对“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把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46万元,占92.32%,完成预算的9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7.68%,完成预算的99.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8.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修、过路费、车险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3.37万元,增长66.24%,主要原因是:2016年统计局车辆被政府办调到别的单位使用,统计局的公务用车支出实际上是外出开会等租车费用,2017年政府办又调给统计局一辆旧车,接手之后就开始维修、燃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2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活动检查次数增多。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统计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6个、来访人员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嵩县统计局2017年列入绩效管理的项目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一第列工作,接受县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检查。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达到开展农业普查的预期目标,全面、准确调查数据为全县的农业政策决策提供依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其中XX等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4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8.11万元,增长430.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分工细化,新调查活动增加,造成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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