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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8-11-25

  嵩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嵩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工作。

  (二)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三)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监督社团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四)负责救灾救济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活动。

  (五)负责全县扶贫救济工作,主管全县救灾扶贫周转金工作。指导基层社会性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活动。

  (六)负责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规范和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保障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九)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区活动。

  (十)主管全县优抚工作。负责筹集和发放全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烈属、革命伤残人员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各种抚恤金。指导开展全区"爱心献功臣行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

  (十一)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志愿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受安置;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安排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开发使用。

  (十二)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规划和促进社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三)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区婚姻服务活动;指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四)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承办全县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迁址、更名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八)承担县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边界争议,做好乡、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纠纷调处工作。

  (十九)编制全县地名规划,审批、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广使用标准化地名,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二十)承办县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二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嵩县民政局主管全县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困难群众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及区划地名等工作,根据县三定方案我单位,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4名,单位内设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科、计划财务科、救灾救济、纪检监察室。嵩县民政局预算单位2个:包括1.行政单位1个:即民政局本级。局本级包括1个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为:嵩县殡仪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052.8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52.82万元,增长0%。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93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38.9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2,83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17万元,占12.14%;项目支出11,275.33万元,占87.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52.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52.82万元,增长0%。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3.0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0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943.05万元,增长0%。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08%;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21.53万元,占92.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894.47万元,占7.4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7.05万元,占0.1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7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各类对象提高标准。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8.1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558.17万元,增长0%。其中:人员经费1,31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24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43.4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50%,完成预算的2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50%,完成预算的90.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民政局汇总机关、XX和XX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和维修。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有新增工作项目。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和检查工作用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项目会议增加。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民政局汇总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来访人员2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4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232.4万元,增长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民政局汇总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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