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根据洛市编[2004]17号《关于成立嵩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批复》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嵩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为隶属县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供。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三、负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四、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中心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诺行为的投诉和查处。中心内设办公室、业务股、督查股等三个股室。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9.2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99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
1、本年度新增养老保险费用收、支科目。
2、由于物价上涨各项开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上升。
3、人员工资变动增加收支。
4、完善办公设施、优化办公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投入资金量增多。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9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万元,占46.09%;项目支出111.32万元,占53.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9.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99万元,增长43.96%。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新增养老保险费用收、支科目;2、由于物价上涨各项开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上升;3、人员工资变动增加收支;4、本年度进一步完善办公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办公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投入资金量增多。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08万元,增长7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新增养老保险费用收、支科目;2、由于物价上涨各项开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上升;3、人员工资变动增加收支;4、完善办公设施、优化办公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投入资金量增多。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9.25万元,占96.5%;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3.06万元,占1.4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17万元,占2.0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今年以来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从严控制、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故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降低。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从严控制、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故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降低。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从严控制、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故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降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6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92万元,增长4.29%。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其中:人员经费7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85万元、津贴补贴14.28万元、奖金5.67万元、绩效工资0.13万元、养老保险8.99万元、生活补助3.70万元、医疗费3.05万元、奖励金4.99万元、住房公积金4.17万元;公用经费21.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9万元、1.75万元、1.55万元3.27万元2.57万元、2.67万元、租赁费0.83万元、培训费0.91万元、工会费0.87万元、福利费1.57万元、其他交通费1.5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1.46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完成预算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本单位无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出国出境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行政服务中心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访人员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使预算绩效管理取的新成效。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领导非常关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 ,对上级作出的批示十分重视,在一些制度方面我们做的有些欠缺,有待提高和完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洛阳市嵩县行政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年度无用车其他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 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 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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