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的决定
?
嵩政〔2013〕19号
?
2012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不断强化土地供给管理,狠抓矿产资源开发整顿,优质高效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矿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田湖镇人民政府、旧县镇人民政府、大章镇人民政府、车村镇人民政府授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
???? ?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