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120号)和《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94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于2013年10月1日开始,对全县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农用车、摩托车暂不检测)。
二、环保标志发放具体分三种情况:
1、补发环保标志车辆。对以下三种车辆,只需补发环保标志,不需检测,分别为:2012年1月1日至公告公布之日注册入户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2013年1月1日至公告公布之日注册入户的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2013年1月1日至公告公布之日,已通过安检的汽油车辆。补发时间: 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领取环保标志车辆。公告公布之日起,新注册入户的机动车辆,符合国家环保型式目录要求,注册后一周内办理领取环保标志。
3、核发环保标志车辆。已到安全技术检验时间的机动车辆,经检测合格后核发环保标志。(对于在2008年和2010年注册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因未到安检时间,但目前需要进行尾气检测,到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免费检测,环保标志有效期至2014年安检日期)。
三、车辆检测时间。实行汽车牌照末号和日期对照轮流检测(比如车牌号末号为1的车辆,应在每月的1号、11号、21号、31号到站检测)。
四、车辆检测及补发、领取标志地点。嵩县科能机动尾气检测服务公司,位于纸房镇高速路口斜对面。电话:80882218
五、需车主提供的资料。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单位车辆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收费标准。机动车检测费标准由原来的每车次80元调为100元,其中含安检费80元,尾气检测费20元,分别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和尾气检测站收取。简易工况法尾气检测按小、中、大型汽车收费分别为30、40、50元,超出每车次20元部分暂由县财政补贴。待新政策出台后,按新政策实行。
七、标志核发。经环保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辆,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限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有效期限相同,且应张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八、未参加尾气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辆,机动车安检机构不予核发安检合格标志,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予核发检测报告。
九、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部分区域限制尾气排放不达标机动车辆通行。限行区域:洛河以北区域:王城大道(不含)以东,定鼎路(不含)以西,中州路(含)以南,九都路(含)以北区域,不含解放路;洛河以南区域:望春门街(不含)以东,厚载门街(不含)以西,太康路(含)以南,展览路(含)以北区域。限行时段:自2014年1月1日起,每日8:00—18:00。
凡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进入限行区域的,处罚100元、记3分。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限行过渡期,在这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以劝告教育为主;2014年7月1日后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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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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