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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城区单位(小区)绿化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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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嵩县城区单位(小区)绿化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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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政办〔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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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城区单位(小区)绿化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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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城区单位(小区)绿化提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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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围绕“生态立县”战略,进一步巩固国家园林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成果,打造最佳人居环境,加快城区园林绿化步伐,提高全民绿化意识,不断植绿增绿,迅速掀起单位(小区)门前房后春季绿化提升工作热潮,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标准

(一)绿化目标

城区内各单位(小区)要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城区40%的单位(小区)绿化要达到省市级园林单位(小区)的验收标准,其余的要达到县政府规定的园林单位(小区)验收标准。2015年城区有条件的单位(小区)要通过绿化升级改造,初步达到省市园林单位(小区)评选标准,县政府将适时授牌表彰。

(二)绿化任务

今年城区单位(小区)新增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单位(小区)新增绿化面积1.2万平方米,伊东新区单位(小区)新增绿化面积8.8万平方米。

(三)绿化达标标准

凡是单位(小区)门前房后能绿化的地块,都要进行绿化,主城区单位(小区)绿化率要达到25%以上,伊东新区单位(小区)绿化率要达到35%以上。

二、任务分工

1.县直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办公区和所属居住区的门前房后和院内绿化工作;

2.各房地产开发商组织实施各自开发住宅小区的门前房后和院内绿化工作;

3.各社区具体负责城区无主楼院门前房后和院内绿化工作;

4.住建局负责技术支持、指导及督促。

三、实施步骤

2015年城区各单位(小区)绿化提升工作自312开始,430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312日—315日)。各单位(小区)按绿化达标标准制定绿化工作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单位(小区)要将具体绿化实施方案制定后于315日前报住建局绿化办公室。(实施方案有文字材料、绿化平面布置图、绿化面积统计表)

(二)苗木栽植阶段(316日—425日)。各单位(小区)按绿化方案要求,尽快筹集资金,订购苗木,更换土源,抓住春季绿化有利时机,完成单位(小区)绿化任务。

(三)评比验收阶段(426日—430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单位配合,对城区各单位(小区)绿化提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好的通报表彰,差的挂牌督办。

四、考核奖惩

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陈胜展任组长,县政协副主席王玉杰任副组长,相关乡镇、委局、单位主抓副职为成员的城区单位(小区)绿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王天立同志(住建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检查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督查室牵头,各单位(小区)配合,每周督促考核评比一次,评比结果报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考评结果。

五、具体要求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小区)要把城市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单位(小区)绿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要牢固树立绿化家园,美化环境,建设宜居城市的发展理念,积极主动开展绿化工作,抓住有利时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要充分利用一切土地资源,把大街小巷、居民区、街道两侧边边角角的土地充分绿化起来,因院内土地面积制约的单位(小区)可以通过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等立体绿化措施提高绿化覆盖率,切实搞好单位(小区)绿化达标工作。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小区)要按照绿化达标标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按照“谁栽植、谁管护”的原则,全面实行栽管责任制,确保栽植一棵,成活一棵,栽植一片,成活一片。在管护期内,树木发生死亡、损坏,由责任单位(小区)负责补植。

(四)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住建局园林绿化职能部门要对绿化提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按绿化植树的规范要求,做好具体的技术指导工作。要在各植树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协调和技术指导,要对各(小区)单位绿化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县政府办督查室要积极做好单位(小区)绿化提升的督查工作。

(五)绿化达标,挂牌命名。县政府决定今年将对城区园林单位(小区)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并对达标单位(小区)进行挂牌命名通报表彰。各单位(小区)要以争创“园林单位(小区)”为目标,制定单位(小区)绿化工作及提升改造方案,坚持适地适树、保证成活的原则,在绿化设计和建设上要按照《园林单位(小区)标准》达标,并建立单位(小区)绿地管护制度,加强对已建绿地的日常管护工作。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媒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台要开辟单位(小区)绿化提升领导访谈等栏目,广泛深入地宣传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民的参与意识。要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和保护绿化成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我县国家园林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成果。

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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