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办〔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嵩县强化“三项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府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15日
嵩县强化“三项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府
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
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运用科学思想坚定政治站位、把握理论政策推动经济发展、依照法治思维实现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市各级重要决策部署,以提高全县党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为根本,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全县大兴学习之风,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形成自学为主的习惯,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善谋能干、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政策理论、宪法法律“三项学习”为重点,通过开展学习型政府、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对干部职工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业务技能、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作出整体安排,并严格组织实施。具体做到“五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考试考核、有群众评价、有结果运用。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努力使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以学促工、学以致用的理念,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执行力、落实力、穿透力,提高党性修养、理论修养、业务修养和法治修养,从而实现思想境界有新升华、能力素质有新提高、创新能力有新增强、整体工作有新起色的总体目标。
三、学习内容
(一)系列讲话。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全面系统地掌握其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政策理论。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党史和新中国史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理论修养,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学深、学透、弄懂、弄通,真正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认识、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去吸收党的政治理论成果,用“清晰”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始终坚持“生命线”地位不动摇,始终做到政治理论上不迷糊、党性原则上不放松、理想信念上不动摇,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将爱党、忧党、兴党、护党之心内化为毫不动摇的政治信仰。
(三)时事政策。党员干部,既要在工作上先干一步,对政策的了解掌握也要更深一层,切实做政策上的“明白人”,发展的引路人、群众的贴心人。要时刻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对2020年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三大攻坚战”的最后攻关之年的国情要全面了解,对全国、全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作要具体掌握政策精髓,结合本职工作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工作对象,将政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宣讲,切实把政策精神传递到末端。要努力推动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树牢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按章办事意识,针对新时代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发现总结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推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得到不断解决,为促进工作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四)宪法法律。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水利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加大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行政公务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人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纪律思维,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体制机制。同时,要定期开展理想信念、道德修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标兵评选、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使每一位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见贤思齐、向善向好,努力在全县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措施
学习型政府、学习型机关建设要采取领导带头学、单位集中学、个人主动学、互促互动学等方式方法,营造学习氛围,健全学习制度,量化学习指标、严格效果考评,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一)领导带头与干部自觉相结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要求、带头学,自觉参加集体学习,自觉强化个人自学,把学习与谋划发展思路、推动政策落实、服务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争当学习型、专家型领导干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每周至少要学习一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一次上级文件,学习一次法律法规。每年每位班子成员为党员干部至少上一次党课,做好不低于10000字的读书笔记。一般干部全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
(二)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完善三项学习制度: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组织一次单位(部门)中心组学习,每季开展一次专题研讨活动,半年举办一次学习讲座,每年组织一次学习考核考评。二是坚持干部自学制度。机关党员干部每天自学不少于半个小时,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科级以上干部每天自学不少于1个小时,每年撰写2-4篇调研报告。每次自学要有学习笔记记录,有重要内容摘要和个人心得体会。三是健全和完善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原则上半年进行一次,与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表彰结合起来,机关干部述学、评学、考学结果作为干部及单位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网上学习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利用“学习强国”、“河南省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广泛学习最新理论、前沿知识,做到常学常新、与时俱进。围绕提升站位、丰富理论、促进工作、解决问题,经常性集中开展各种学习、互动交流活动,通过举办理论知识讲座、邀请宣讲专家授课、有计划选派干部外出培训考察载体等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突出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广泛开展以讲促学、以赛促学、以用促学活动。建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促学习的良性机制,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工作中去。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凸显学习效果,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考核奖惩
(一)严格考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习档案,每次集中学习都要进行考勤签到,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调阅干部职工学笔记并提出意见,对无故缺席者要通报批评,并自我补学,以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以学习效果促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检查。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每月巡回对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以试卷测评的方式组织集体考试,对抽查结果和考试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干部职工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严格奖惩。每半年一次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别从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汇总并进行综合考评,凡参与学习人数低于应参与人数90%或试卷测评平均分低于80分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学习制度落实不好、学习活动流于形式、支差应付的,责令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学习综合考评定为“差”等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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