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政办〔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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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嵩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7月30日
嵩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健康,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称“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以医保打包支付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整合优化医疗资源,推动“两下沉、双提升”,努力实现“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形成,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切实加强党对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规划、投入、监管职责,加大政府对医共体、公立医院监管力度,落实医保医疗医药综合监管。统筹推进改革,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使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坚持资源下沉、关口前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全周期服务。
(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加强医保、医药、医疗、医院“四医”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健全群众得实惠、医改可持续、医院得发展、医生受鼓舞、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0年7月底,组建以嵩县人民医院、嵩县中医院为龙头的两个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2020年9月底,通过医共体建设,完善医共体运行制度和机制,实现“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医共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乡镇卫生院适宜技术、项目不断增加,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四、组建方式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嵩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成立嵩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医管委),由县长任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卫健医保工作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管委的日常监管工作。
县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在医管委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加强医共体管理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医共体内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医管委推荐,按照有关程序,由县委、县组织部考核任命;医共体中层以上干部,由医共体推荐,医管委考核任命;医共体内其他人员流动报请医管委批准同意,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员。
(二)组建两个医共体
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实际,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两个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嵩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共同体:以嵩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与妇幼保健院协同车村、木植街、九皋、闫庄、大章、德亭、何村、纸房8个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的嵩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共同体;
嵩县中医院医疗卫生共同体: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与库区、黄庄、田湖、大坪、饭坡、旧县、白河、城关8个乡镇卫生院为成员的嵩县中医院医疗卫生共同体;
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加入医共体,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所有制性质、人事管理、人员隶属、资产归属和投入渠道等不变,以医疗卫生业务一体化为纽带参与医共体经营发展。
村卫生室全部纳入相应的医共体管理。
(三)明确功能定位
医管委:负责指导推进所属医共体以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院长负责制、加强内部监管、实施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建设,批准医共体章程,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负责在政府确定的政策规划和资源总规模内,审定所属医院发展规划、医疗服务(含公共卫生)资源配置计划方案、资产运营与年度预决算、医保结付、收费结构、行风建设等重大事项;负责审定所属医院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审计情况、绩效考评结果、年度奖惩等;负责审议县医管办年度工作报告和所属医共体年度财政预决算。
医管委办公室职责:负责承担县医管委日常工作,执行医管委办公室的决策,提议召开县医管委相关会议,落实县医管委会议决策部署,对医共体牵头单位执行县医管委决策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评估;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参与医管委的管理,根据自身业务对医共体单位工作拥有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职能;
医共体: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含组织人事)、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名称、法人资格、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供给机制、各项优惠政策“七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医共体内的人事、财务、药械、耗材等管理工作要上报医管委办公室,执行医管委办公室决策,实行党委(党组、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成员单位党组织、群团和统战等工作由县卫健委党工委统一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负责辖区乡镇卫生院现有的业务状况,有针对性的选派业务骨干对基层业务技术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进行帮扶,让所辖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对于下沉到基层服务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倾斜。医共体执行分级诊疗政策,医共体辖区内群众选择自主择医。医共体内设立医保办,负责医共体内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和自我监管,负责医共体辖区内群众到医共体辖区外医疗机构就诊结算事宜,对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进行年初预算、预付、评估清算。
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承担对医共体所有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病人转诊、接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床位使用和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级医院的联系合作,负责协调处理医共体内部事务,完善相关制度。
乡镇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医药、康复、护理等卫生健康服务,做好中医等特色专科建设,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
村卫生室: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及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充分发挥中医优势,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的初级诊疗服务和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诊工作;负责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监督、考核。
五、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
在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立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平台,整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控制中心、16个乡镇卫生院及318个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县域内医疗健康信息交互共享、业务协同联动,为居民提供连续适宜的健康服务,整体提升管理与服务效能。逐步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对接,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促进“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发展。
(二)实施全科医生助手机器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新模式
在嵩县318个行政村、16个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部署376台全科医生助手机器人。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充分利用中、西医智能诊疗、慢病管理、健康评估等功能,辅助村医对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更加精准的诊断与治疗方案,增强基层医生的工作能力,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当好人民健康的“守门人”;使群众足不出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县级以上专家的优质服务。
(三)实施分级诊疗,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分级诊疗,促进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推动实施人才下沉、资源下沉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群众就医满意度工程,促进医共体医疗质量和技术精准提升。一般常见病留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杂症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派专家指导乡镇卫生院在本乡镇进行治疗,乡镇卫生院难以诊治的患者,转往县级医院诊治。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县级医院优先安排入院。在县级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病情稳定后的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上级医院原经治医生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后续诊疗工作。
(四)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促进医共体更好地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促进医共体更好地落实公共卫生任务,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医共体牵头医院要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医共体内部成员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控、绩效评价、资金分配等管理工作。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力度,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完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病障碍等健康管理,有效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扎实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任务。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加强健康管理团队建设,做实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工作,有效降低县域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的疾病的发病率和就医成本。
(五)加强医共体服务能力建设,实施达标建设
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医院呼吸、重症监护、传染、肿瘤、心脑血管、血液透析、病理、职业病防治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医诊疗、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设。推动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提升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在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立技能培训中心,开展模块化培训。医共体成员单位轮流选派医护人员到牵头医院培训学习,争取做到每三年一轮训。
强化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水平提质升级。逐步完善成员单位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中医科等一级诊疗科目,开展相应住院服务和适宜手术;满足乡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为标准,以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等服务为重点,实现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升级达标,3 年内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
(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充分利用医共体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通过签约服务,引导县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完善逐级转诊制度。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技术培训,推动健康养生养老、康复护理等深入融合。
(七)提高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针灸、按摩、刮痧、中药土单验方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承担“治未病”的职责。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推广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满足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县中医院加强中医内涵建设,县人民医院加强中医科建设,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名医、名科、名院创建,开展中医养老养生、康复护理、治未病等多元化服务。完善中医药医保补助政策,鼓励使用中医药院内制剂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切实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
(八)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18年版)》等文件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医共体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并认真落实好“十大指标”监管的标准和要求,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逐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有效降低患者费用。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置管理,定期开展病历评审、处方点评、临床检验质控及危急值管理。县乡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扎实做好医患沟通,确保医疗安全。
(九)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医保部门对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打包支付管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为基数,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调剂金、质量保证金和大病保险资金后,按医共体覆盖参保居民数量,结合近1—3年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和医保基金支付情况确定医共体年预分额度,由医保经办机构按月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实行年初预算、按月预付、季度评估、年终清算。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做好与县域内其他医共体、医药机构之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和县域外转诊审核工作,县域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从医共体年预分额度中支出。医保部门统一组织对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医保费用年度清算、次年预分额度确定等挂钩,确保医共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降低。
(十)切实做好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保障工作
在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打包支付的医保支付机制下,医共体负责保障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落实工作,稳步提高群众实际补偿比例,使参保群众足额享受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等报销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充分享受“两病”、“门诊统筹”、“特殊重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等医保政策。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及时高效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六、配套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县财政要加大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县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推行薪酬改革,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二)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
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比例差距,大力发展中医适宜技术,增加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县乡药品目录逐步一致,增强基层看病就医的服务能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共体内部形成顺畅双向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改革,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积极推行药品购销议价制度,制定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大幅降低高值耗材采购价格,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降低耗材价格的单位,严肃问责。注重与医保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四)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医共体内部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激励政策,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做好绩效考核,合理分配取得的效益。给予下沉帮扶指导专家一定补贴,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医共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于医共体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七、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0年6月-7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起草出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搭好构架,明确各医共体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为医共体建设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实施方案经组织部、财政、发改委、卫健委、医保、社保等有关部门会审,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统一发文。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9月)
医管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医共体运转情况进行评估,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督导检查,逐步完善医共体运行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对医共体推进情况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进一步提高医共体的自律能力、服务能力、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医共体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确保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职责
县医管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施困难,共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卫健委发挥好牵头作用,协调推进医共体建设,落实好监管职责。医保局落实好医疗药品价格调整制度,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具体结算方法,发挥好医保基金效益。发改委负责县域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财政局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编办负责医共体必要的编制调整。人社局负责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及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管委负责对医共体建设成效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加强舆论宣传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医共体建设的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医共体要开展积极有效的政策宣讲和培训,统一思想,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附件:嵩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嵩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宗玉红(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张丽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史志锋(副县长)
成员:何兴旺(县政府办主任)
马跃伟(县卫健委主任)
张会锋(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万志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贾春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雪芳(县委编办主任)
张明献(县发改委主任)
张松斌(县财政局局长)
王岩松(县民政局局长)
李大鸿(县人社局局长)
徐建伟(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褚青跃(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丰曲(县社保中心主任)
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为医管委的常设办事机构,马跃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医管委内部设立支付中心,医共体内部单位所有开支实行审批报备。具体负责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
相关链接:《嵩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解读